首頁 資訊 胡玉坤 鄭曉瑛等:厘清“青少年”和“青年”概念的分野

胡玉坤 鄭曉瑛等:厘清“青少年”和“青年”概念的分野

來源:泰然健康網 時間:2024年12月06日 04:27

中文摘要:有關“青少年”和“青年”概念的混淆和年齡邊界的游移已成為相關研究、政策及干預的一個“盲點”。本文首先勾勒聯合國系統在厘定年齡界限并推出相關政策措施上的發(fā)展軌跡,繼而利用首次全國青年性與生殖健康調查的定量數據和定性資料描述并解釋未成年和成年的青年人在性與生殖健康風險與脆弱性方面的異同,最后闡明了厘清青少年和青年概念的現實和政策涵義。為了與國際接軌,也念及中國國情,筆者力主在有關青少年和青年的研究、政策及實踐中使用國際通用的年齡劃分標準,并在本土化努力中賦予這些靜態(tài)范疇以更符合真實世界的動態(tài)內涵。

關鍵詞:青少年 青年 未成年人 成年人 厘清概念 國際政策

一、問題的提出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社會尤其是國際健康界,愈來愈傾向于對“兒童”、“青少年”、“青年”及“年輕人”這幾個彼此關聯的概念做出明確的年齡限定。聯合國系統特別是世界衛(wèi)生組織、聯合國人口基金、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發(fā)展機構通常將10-19歲人口界定為青少年(adolescent),15-24歲的定義為青年(youth),10-24歲的稱為年輕人(young people) 。這三個年齡范疇在不同程度上都涵括了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一條規(guī)定的“兒童”概念,即不滿18周歲的人口(見圖1)。除了聯合國系統而外,其他各種國際發(fā)展組織和英文世界的許多學者也都廣泛采用了基于上述年齡限定的術語。

上述四個有明確年齡界線的概念都是伴隨年齡增高而不斷發(fā)生變化的連續(xù)譜系,而且相互之間存在部分交錯重疊。其中兒童的年齡跨度最大(長達17年),其次為年輕人(15年),青少年和青年分別跨越了10個年齡段。從成年與否的角度來看,“兒童”這個概念所指涉的完全是未成年人,“青少年”亦以未成年人為主體,“年輕人”的15年中有一半以上涉及未成年人,惟獨“青年”這個范疇涵蓋主要是18歲以上的成年人。如下文所述,明確劃定年齡分界線的這些稱謂不僅在現實干預中更具有可操作性,而且也具有深刻的政策涵義。

青少年期(adolescence,與英文中的另一個詞teenage在年齡上完全重合)系人生的第二個十年,顧名思義是從兒童到成年人的一個過渡期,也是個體身心發(fā)育過程中的一個關鍵性階段。尤其是跨入青春期(puberty)之后,少男少女性生理漸趨成熟,性心理及情感隨之發(fā)生巨變,世界觀和人生觀也在逐步形成。盡管青春期少年身體變化上的變化可能相同或相似,不同地方青春期的起始、終結及持續(xù)時間的長短則因人而異。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人們對青少年概念的理解和期望也截然有別(Dehne and Riedner,2001)。

青少年人群的這種多樣性和復雜性已引起了國際學界和政策界的高度關注。早在20世紀30年代,基于對北美和南太平洋薩摩亞青少年性行為的研究,美國人類學家瑪格麗特?米德就率先對青少年經歷的普遍化觀點發(fā)難,指出青春期的騷動現象是緣于文化而非生物上的原因(莊孔韶,2008)。按照維基百科全書的解釋,青少年期的終結和成年期的開始在不同國家不盡相同。一個人長大成人的里程碑事件可能包括:開始合法性關系、獲得駕照、服兵役、購買與飲用酒類、參加投票、完成某種程度的教育以及結婚等等 。隨著年齡的推移,跨入成年期特別是步入人生第三個十年之后,年輕的成年人在身心成熟度、人生閱歷及社會經驗等方面顯然就會有別于生命中的第二個十年。

受政治、經濟及社會文化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世界各國對“兒童”、“青少年”及“青年”的理解、界說和操作化定義迥然有別,中國也不例外。中國學術界、決策界和媒體在使用這些概念時往往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年齡上下限的彈性也很大。以青年為例(見下圖),《現代漢語詞典》將“青年”界定為15-16到30歲左右的階段?!吨袊伯a主義青年團團章》第一條規(guī)定:“十四周歲以上,二十八周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愿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zhí)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90年以來由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策劃,多家新聞單位共同主辦的“中國十大杰出青年”評選活動,則規(guī)定了18至39周歲的年齡條件。在上述三種界說中,團員青年的年齡范圍更貼近國際上界定的“青年”概念。

有意無意地隨意伸縮“青少年”和“青年”的年齡邊界,或將這兩個看不見、摸不著的抽象集合名詞混為一談的現象已變得習以為常。無論按字面意思抑或常識性理解來判斷,“青少年”本該屬于未成年人,然而青少年兒童(adolescent children)也罷,成年的青年人(young adult)也罷,它們常常被一概籠統地稱為“青少年”。為了突顯青少年人群的脆弱性從而引起社會的更大關注,有的人刻意將20歲以上業(yè)已成年的人群歸入“青少年”之列。英語中的youth常常硬被譯為“青少年”就是最好的一個例證。英語語境中截然不同的兩個詞匯adolescent和youth在中文中于是乎都成了“青少年”。與此同時,將45歲上下的人稱為“青年”亦屢見不鮮。

“青少年”和“青年”年齡分界線的游移不定在學術文獻中比比皆是。例如,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與中國青少年發(fā)展基金會1998年聯合開展的“當代中國城市青年狀況”和1999年進行的“當代中國農村青年狀況”調查,就選取14-28周歲的人口作為調查對象。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2007年推出的“專題研究報告”——《“十五”期間中國青年發(fā)展狀況與“十一五”期間中國青年發(fā)展趨勢研究報告》,則將青年界定為14-29和14-35歲的兩類。該中心出版的青年藍皮書——《當代中國青年人口與健康發(fā)展狀況研究報告》也采用前述兩種年齡統計口徑(郗杰英和劉俊彥,2008)。

檢索國內冠以“青少年”和“青年”之名的理論或實證研究便可發(fā)現更多這樣的例子。更令人困惑不解的是,許多相關研究壓根不觸及研究對象的年齡界限。迄今為止,以國際上界定的“青少年”和“青年”年齡界限進行的統計或開展的研究少之又少,以至于相關選題的研究根本無從進行對照。而且,明知“youth” 一詞翻譯有誤,一些研究不得不繼續(xù)無奈地“將錯就錯”(見王暉等,2010)。

學理上的混亂勢必反映在政策文本之中。例如,衛(wèi)生部、國家計委、科技部及財政部1998年聯合制定的《中國預防與控制艾滋病中長期規(guī)劃(1998-2010年)》明確提到,青年、婦女以及易受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高危人群應成為防治工作的重點人群。國務院辦公廳2001年印發(fā)的由衛(wèi)生部等30個部門和單位共同制定的《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01-2005年)》則把青少年當作防治重點人群。它提到:“要特別注重在青少年中開展青春期和性健康知識、艾滋病性病知識和無償獻血知識、禁毒知識的普及教育,高等院校、中等職業(yè)學校、高級中學要對入學新生發(fā)放預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處方、宣傳材料(品),開設專題講座;普通初級中學要將上述有關知識納入健康教育課程”。

在政府有關部門的國際合作項目中,概念使用上的混亂和漂移也不勝枚舉。例如,聯合國人口基金駐華辦事處同衛(wèi)生部和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合作開展的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計劃生育國別方案(2006-2010年),共確定了八個行動領域,其中之一便是15-24歲人口的性與生殖健康。該領域的目標之一是“減少流動人口、青少年和其他易感人群中與艾滋病相關的危險行為。”其目的在于“減少流動人口、青年人和其他易感人群與艾滋病相關的風險性行為,增強其防御能力?!边@個國別方案的實施方案在17處提到了“青少年”,在3處用了“青年人”一詞(參見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2006)。人口基金支持開發(fā)的兩份項目文件--《中國青少年生殖健康政策與法規(guī)分析》和《中國青少年性與生殖健康研究現狀--文獻綜述與項目回顧(2003-2007年)》盡管也是針對15-24歲人口的,卻都以“青少年”為題名(見錢序,2007;許潔霜,2007)。令人非常不解的是,早在第五周期生殖健康/計劃生育國別方案(2003-2005年)實施期間由聯合國人口基金支持建立的China Youth Network則一貫被稱為“中國青年網絡?!?

政府相關部門的統計實踐同樣如此。國家統計局出版的《中國統計年鑒》沒有專門涉及青年的任何統計。在青少年名下出現的唯一統計是有關犯罪的 。青少年作案人員按14-25歲來劃定,并分為不滿18和18-25周歲兩個年齡段。這事實上反映了公安部門的統計實踐和我國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同年齡界限。在法言法語里,青少年犯罪一般是指14—25歲年齡段的人實施的依法應受刑事處罰的行為。這里的青少年常指年滿14周歲至年滿25周歲的人,未成年人指年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青年則指年滿18周歲至年滿25周歲的人。將未成年人犯罪、青少年犯罪和青年犯罪等法律概念混為一談,不加區(qū)別地統稱為“青少年犯罪”也是司空見慣的現象。

針對這種混亂,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編寫的《“十五”期間中國青年發(fā)展狀況與“十一五”期間中國青年發(fā)展趨勢研究報告》就曾指出:“通過實證研究,我們發(fā)現,未成年人犯罪與青年犯罪的規(guī)律是不同的,僅以犯罪率為例,未成年人中構成犯罪的人數占人口基數的比例相當于全國整體人口的犯罪率,而青年群體的犯罪率是前者的二倍還要多。事實上,未成年人和青年處于不同的人生階段,面臨的問題不盡相同,主體差異也是很大的。因此,完全將其混為一談是不恰當的。這種態(tài)度導致的結果是我們的工作缺少針對性,繼而也就限制了其實效性?!?這樣的擔憂顯然不無道理。

無論在日常用語還是現實生活中,將已邁入青春期的15-16歲的青少年叫著“小青年”或“低齡青年”恐怕不會引起多少疑義,而將20出頭甚至年齡更大的已步入合法婚齡的成年男女仍叫著“青少年”則名實不符。誠然,在一些場景下抽離特定語境籠統地論及青少年和青年并無大礙,有時也的確大可不必在兩者之間劃分得那么涇渭分明。然而在另一些場景下,按年齡劃分人群則是十分必要的。

名實不符的稱謂特別是概念的混淆不可避免導致相關政策和實踐的缺失。殊不知,在政策制定或現實干預中,倘若將未成年的青年與成年的青年“捆綁”在一起,就有可能造成重心游移,導致無從判斷甚或低估乃至漠視真正的脆弱人群,從而使干預無的放矢。更堪憂慮的是,概念上的混淆還易于忽視青少年未成年人的權利和成人青年人的成年人權利(參閱胡玉坤和劉爽,2011)。

綜上所述,概念的混淆和年齡邊界的漂移已成為青少年和青年研究和實踐中一個“盲點”。盡管少數有識之士已就青少年犯罪問題上的混亂現象提出過質疑,但迄今尚未引起足夠的關注,亦未見任何專文探究。有鑒于此,本文將主要以中國青少年和青年的性與生殖健康問題為例,首先勾畫聯合國系統在厘定年齡界限和出臺相關政策措施方面的既有經驗,隨后利用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2009和2010年進行的全國首次青年性與生殖健康調查的定量數據和定性資料,描述未成年和成年的青年人在性與生殖健康風險和脆弱性方面的異同,最后闡明厘清青少年和青年概念的現實和政策意義。

明確界定邊界明晰的目標人群無疑是理解并解決該人群發(fā)展問題的一個必要前提?;谀挲g準確地厘清青少年和青年概念之間的分野,不僅有助于看到這些范疇背后映射的社會現實,而且有益于實踐干預和政策實施的有效性。為了與國際社會接軌,也念及中國國情,筆者力主在青少年和青年研究中應用國際通用的年齡劃分標準,并在有關兒童、青少年和青年的研究、政策和實踐干預中對年齡界線保持敏感性。

二、聯合國系統的政策舉措

從絕對數字來看,當前全世界青少年和青年人口之龐大是史無前例的。據聯合國經濟社會事務部人口司匯編的世界人口展望數據庫數據,2010年全球共有10-19歲青少年12.1億,占世界總人口的17.6%;15-24歲青年約12.2億,占17.6%。25歲以下人口共計30.8億,占44.6%。預計到2050年,10-19和15-24歲人口仍將超過12億,分別都約占世界總人口的13.2%(United Nations, 2009)。

身處激變的全球化時代,當下青少年和青年人面臨的健康風險和挑戰(zhàn)有別于其父母一代。然而在各國現行的政策措施和實際干預中,這兩個人群的性與生殖健康問題往往被掩蓋或忽視。世界各國的青少年和青年因而幾無例外都面臨越來越嚴峻的健康與發(fā)展挑戰(zhàn)特別是性與生殖健康危機。無保護性行為、非意愿妊娠、人工流產、性傳播疾病、艾滋病、性暴力及貧困等多重危機癥候和不良健康問題正在不斷涌現。在非洲一些國家,艾滋病已演變?yōu)槟贻p人的時疫。

在國際社會迄今確立和認可的人權框架中,涉及青少年和青年性與生殖健康的權利主要包括社會性別平等、教育權和健康權尤其是獲得同其年齡、能力和環(huán)境相適應的性與生殖健康信息、教育及服務的權利等。聯合國1979年通過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和1989年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在推進并保障上述權利方面起了關鍵性作用。這些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人權公約及其確立的原則成為各種國際機構、國家和非政府組織的實踐指南。進入20世紀90年代之后,滿足青少年和青年的性與生殖健康需求并保障其權利,逐漸成為國際發(fā)展政策的優(yōu)先關注領域之一。

聯合國系統關注25歲以下人口發(fā)展問題的專門機構分為平行的兩個部分。其一主要是針對未成年的兒童的;其二是針對既有未成年人又有成年人的青年的。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是專門關注兒童問題的,本文所討論的兒童與青少年交集的部分,即10-17歲的未成年人正是該機構關注的一個焦點。早在籌備1985年“國際青年年”時,聯合國就將15-24歲人口歸為“青年”。隸屬于聯合國秘書處經濟和社會事務部下面社會政策和發(fā)展司的“聯合國青年方案”(The UN Programme on Youth)便是專門關注青年問題的一個協調機構。

雖然聯合國系統許多機構都涉足過兒童、青少年和青年發(fā)展問題,但就健康促進與保護而言,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世界衛(wèi)生組織和聯合國人口基金付出了更多努力,只不過它們各自的側重點有所不同。兒童基金會主要聚焦于青少年和青年中未成年人健康的特殊保護。世界衛(wèi)生組織專設了兒童和青少年衛(wèi)生與發(fā)展司(CAH),以促進從出生到19歲兒童和青少年的生存、健康和發(fā)展。而聯合國人口基金的政策和實踐則根據具體情形綜合性地關注青少年、青年和年輕人口的發(fā)展,尤其這些人群的性與生殖健康問題。

為了更好地監(jiān)測和反映兒童、青少年和青年的發(fā)展狀況,聯合國系統出版和發(fā)布的凡涉及這幾個人群的統計數據和報告,不管是人口、教育、就業(yè),還是健康與保健等方面的都依據前述的年齡界線 。聯合國一些機構每年定期出版的各種旗艦報告,包括兒童基金會的《世界兒童狀況》、人口基金會的《世界人口狀況》、經濟與社會事務部的《世界青年報告》、世界衛(wèi)生組織的《世界衛(wèi)生統計年鑒》以及《聯合國千年發(fā)展目標報告》等等都概莫能外。這些旗艦報告也不時將優(yōu)先關注重點指向青少年和青年人的性與生殖健康問題。

鑒于兒童、青少年和青年都不是鐵板一塊的同質性群體,他/她們的性與生殖健康狀況會因地區(qū)、城鄉(xiāng)居住、年齡、性別、在校與否、受教育程度及文化等因素而大為不同,聯合國相關機構往往根據具體情境在概念層面進一步細分這幾個集合名詞。例如,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常將復雜而多樣化的0-17歲兒童劃分為兒童早期、小學期和青少年期三個階段。青少年期又被分為青少年早期(early adolescence,10-14歲)和青少年晚期(late adolescence,15-19歲)。青年人口主要分成15-19和20-24歲兩個階段。

年齡介于10-19歲之間的青少年長期以來總被誤以為是一個相對健康的因而是不需要特別加以關注的群體,其實不然。這個人群尤其是邊緣化的弱勢少女在長大成人的過程中面臨越來越多性與生殖健康問題甚至“疾病負擔”。下面便是幾個觸目驚心的全球數字:全世界每年約有1600萬少女生孩子;每年有500萬例不安全流產發(fā)生在女孩身上;妊娠、流產和分娩引起的并發(fā)癥成為全球15-19歲少女的一個主要死因。少女妊娠和生育會導致較高的孕產婦死亡和發(fā)病風險,這不單對其本人目前和日后的成人生活有不良影響,并且還存在負面的代際效應。正因為如此,一些國際發(fā)展機構常常將兒童和青年中的青少年人口單獨抽離出來予以特別關注。

在促進兒童和青少年健康與發(fā)展方面,聯合國1990年召集的世界兒童問題首腦會議是特別值得關注的。這系聯合國首次召開有關兒童和青少年問題的全球會議。與會的國家和政府首腦通過了《兒童生存、保護和發(fā)展世界宣言》和一個有時限和明確目標的《行動計劃》。該《計劃》的大部分目標都涉及健康問題:改善兒童的生活條件和生存機會;降低可預防疾病的傳播;創(chuàng)造更多的教育機會;提供更好的衛(wèi)生條件和更多的食品;保護面臨危險的兒童等等。

作為1990年世界首腦會議的一項后續(xù)行動,聯合國2002又召集了聯大兒童問題特別會議。這次聯大的成果文件——《適合兒童成長的世界》,將促進健康的生活,提供優(yōu)質教育,保護兒童不受虐待、剝削和暴力侵害以及防治艾滋病作為最重要的優(yōu)先關注事項,并據此制定了未來十年(2000-2010年)的行動計劃和目標。聯合國2010年通過的《促進婦女兒童健康全球戰(zhàn)略》也將兒童中的青少年尤其是青少年女性當作最脆弱的重點關注人群之一。

在促進青少年和青年健康與發(fā)展方面,早在1985年,聯合國就發(fā)起了第一個“國際青年年:參與、發(fā)展與和平”。 25年后,聯大又宣布2010年8月-2011年8月為第二個“國際青年年:對話與相互理解”。在1995年“國際青年年”十周年紀念之際,聯大通過了《2000年及其后世界青年行動計劃》的決議。該文件確定了聯合國促進青年發(fā)展的十大優(yōu)先領域。它們分別是:教育、就業(yè)、饑餓與貧困、健康、環(huán)境、濫用毒品、少年犯罪、休閑活動、女童與女青年以及青年人充分有效地參與社會生活和決策。聯大2007年的決議又添加了五個主題:即全球化、信息與通訊技術、HIV/AIDS、武裝沖突和代際問題。涵括15個優(yōu)先領域的《世界青年行動綱領》(2010年版)系統闡述了每個領域的具體行動建議。這個國際戰(zhàn)略文件為指導國際和國家層面的干預提供了行動框架和指南。

《世界青年行動綱領》在健康部分反復提到青少年、青年和年輕人。該文件特別關切青少年人群的風險和脆弱性,指出“青少年的生殖健康需求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視了。許多國家都沒有為青少年提供的信息和服務以幫助他們理解其性包括性與生殖健康并保護他們免于非意愿妊娠和性傳播疾病包括艾滋病病毒/艾滋病”(United Nations,2010:23)。鑒于青年人已成為艾滋病的重災區(qū),該文件也強調,“艾滋病病毒/艾滋病日益成為青年人的一個問題,特別是在一些發(fā)展中世界。一些政府已關切地注意到下述事實: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新病例集中出現在青年人之中,而且缺乏面向青年人提供的信息以幫助他們理解性包括性與生殖健康并以增強保護自己免受HIV感染和性傳播疾病的侵擾及預防意外妊娠的能力”(United Nations,2010:50)。

20世紀90年代以來聯合國召集的一系列全球發(fā)展大會,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兒童、青少年和青年問題。就性與生殖健康促進而言,1994年召開的國際人口與發(fā)展大會和2000年舉行的聯合國千年首腦會議無疑是最具里程碑意義的。國際人口與發(fā)展大會就一系列全球人口與發(fā)展問題達成了共識。青少年和青年的生殖健康與權利在這次大會上史無前例被確認為一個關鍵性的發(fā)展議題。這兩個人群有獲得同年齡相符的性與生殖健康信息、教育和服務的權利和特殊需求在大會通過的《行動綱領》中得到了明確承認:“青少年作為群體的生殖健康需求迄今一向為現行的生殖保健所忽視。社會針對青少年生殖健康需求的行動應是提供信息,幫助他們成長并且能做出負責任的決定。特別應向青少年提供能夠協助他們了解自身性特征的信息和服務,保護他們不發(fā)生非意愿的懷孕、感染性傳播疾病以致不育”(第7.41段)。為此,“各國應酌情消除妨礙向青少年提供生殖健康信息和照顧的法律、管理及社會障礙”(第7.45段)(United Nations,1994)。

根據2000年聯合國千年首腦會議通過的《聯合國千年宣言》所確立的千年發(fā)展目標(MDGs),有若干專門涉及年輕人健康與發(fā)展的具體目標。例如,2005年世界峰會后修訂的千年發(fā)展目標框架中直接提及青少年和15-24歲人口性與生殖健康問題的監(jiān)測指標至少包括:指標5.4: 青少年生育率;指標6.1:15-24歲人口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指標6.3:全面正確了解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的15-24歲人口的比例(United Nations,2007)。在2005年的世界峰會上,各國領導人還對實現四個新的具體目標做出了承諾,其中包括“2015年之前普及生殖保健”這個具體目標。

在聯合國系統諸多發(fā)展機構中,為青少年和青年性與生殖健康問題傾注了最多努力的當推世界衛(wèi)生組織和聯合國人口基金。世界衛(wèi)生組織2002年發(fā)布的《青少年友好的健康服務:變革的議程》, 大力呼吁采取一致行動改善針對青少年的健康服務的質量,特別是服務的友好性。它主要著眼于面向青少年的醫(yī)療保健服務,并強調青少年自身對促進其健康和福祉的關鍵性作用。2004年召開的第57屆世界衛(wèi)生大會通過的《生殖健康戰(zhàn)略》,也對青少年人群暴露的風險倍加關注。為增強衛(wèi)生部門應對青少年健康與發(fā)展的能力,世界衛(wèi)生組織2009年發(fā)布了《加強衛(wèi)生部門應對青少年健康與發(fā)展問題的反應》的文件,提出了就青少年健康問題采取一致行動的4S框架。這四個要素分別是:戰(zhàn)略性信息(strategic information);服務與產品(services and commodities);支持性的以證據為本的政策(supportive evidence-informed policies);加強其他部門的工作(strengthening other sectors)。

相比之下,聯合國人口基金更傾向于從全觀性視角理解并應對青少年和青年人性與生殖健康問題。這在它2007年發(fā)布的促進全球青少年和青年綜合性發(fā)展的多部門戰(zhàn)略就表現得非常明顯。這個題為《青少年和青年行動框架——向年輕人敞開大門的四個關鍵性方面》包含了四大支柱:創(chuàng)造支持性的政策環(huán)境;促進具有社會性別敏感性的、以生活技能為基礎的性與生殖健康教育;促進性與生殖健康的一攬子核心服務;鼓勵年輕人的參與權和領導權。該框架也特別呼吁維護年輕人特別是一些邊緣化人群的權利。

聯合國系統涉及年輕人健康與發(fā)展的跨部門政策舉措和戰(zhàn)略也層出不窮。早在1989年,世界衛(wèi)生組織、聯合國人口基金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就聯合發(fā)布了《青少年生殖健康:行動戰(zhàn)略》的聯合聲明。為了加強并拓展各國的活動以便更系統全面地促進青少年健康,這三個機構的聯合研究小組在1997年又共同推出了一個技術框架——《青少年健康行動的共同議程》 。該議程列舉了青少年健康成長和發(fā)展所必需具備的條件及其相應的行動方案。

透過新近一二十年聯合國系統相關政策和實踐的發(fā)展軌跡,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國際社會在促進青少年和青年健康尤其是其性與生殖健康方面取得的進步和進展。概念的澄清使政策和舉措為之改觀,這對于促成社會現實轉變所起的作用或許是難以低估的。換言之,聯合國從概念界定到實際干預,再到政策層面的務實舉措都見證了技術操縱層面變革改變現實的巨大潛力。這些國際標準和實踐對中國應是很有啟發(fā)和借鑒意義的。

三、中國的社會現實與經驗證據

按照國際上劃定的年齡界線,中國擁有世界上最龐大的青少年和青年人口。到2009年年底,10-19歲青少年約有1.8億,占全國總人口的13.5%,15-24歲青年1.96億,占14.7%,10-24歲的年輕人共計2.8億,占中國人口的21%(國家統計局,2010)。而且,不斷進入和不時退出這兩個隊列的人口處于不斷變動之中??偟膩砜矗嗌倌旰颓嗄耆说娜藬等栽诓粩嘣黾?,不過這兩個人群在總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卻呈下降之勢。2000年人口普查和2005年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顯示,這兩個人群所占的比例分別由2000年的15.9%和18.4%下降為2005年的16.5%和14.6%(見下表)。這種動態(tài)化的流變顯然增加了研究和干預的復雜性。

青少年和青年不只是一種符號或標簽,他們都是有血有肉的鮮活實體。當我們將目光從“青少年”和“青年”這兩個漂移的抽象名詞移向現實世界時,我們就會發(fā)現,由于制度、政治、經濟及社會文化等因素的影響,未成年的青少年和業(yè)已成年的青年人在社會角色、責任、義務、機會及能力方面不盡相同,在某些方面還迥然有別。社會上對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社會期望也大不一樣。從這個意義上講,像世界上任何地方一樣,與年齡掛鉤的“青少年”與“青年”概念,連同未成年人與成年人概念事實上都是社會文化建構的產物。下面讓我們對深嵌在社會角色、權利、責任背后的年齡劃分略做一番考察。

1.公民與政治權利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钡?條載明:“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fā)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fā)展特點給予特殊、優(yōu)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蔽闯赡耆穗m然得到了特殊的保護和待遇,但由于他們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因而不能依法享有成年人應有的公民和政治地位,同時也無需承擔成年人應負的法律責任。例如,對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犯罪所承擔的刑事責任和法律后果,《刑法》的規(guī)定是有顯著差別的。

年滿18周歲是一個公民第一次擁有政治權利的合法年齡?!稇椃ā返?4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第46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yǎng)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fā)展。”《憲法》雖然將青年、少年和兒童加以區(qū)分,但具體的年齡界線卻未加說明。《民法通則》第11條規(guī)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梢?,18周歲是法定成年年齡,因而是人生的一個重要分水嶺。這意味著從此爬上了成人的階梯,也告別了未成年人的稱號??邕^這個門欄之后,距離青少年期的結束也就剩下兩年時間了。

2.受教育情況

非成年人和成年人之間的一個重要分野莫過于是否在學校接受某種程度的教育。從學齡的角度看,假定6周歲開始入學,6-11歲應處于小學階段,12-14歲為初中階段,15-17歲高中階段,18-22歲年齡組應處于大學本科階段。由此看來,18周歲左右應完成了中學教育,換言之,絕大多數大學生都應是成年人?!读x務教育法》第1條規(guī)定;“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边@里所謂的適齡者,按學齡推算應主要指15歲以下的人口。在這部法律的法條中,兒童和少年幾乎都是同時并列出現的,兒童出現了36次,少年35次,條文中不曾出現過青少年一詞。很顯然,把正在接受義務教育的15歲以下的初中生稱為少年是恰如其分的,應比籠統地稱著青少年更為貼切。

3.就業(yè)

《勞動法》第15條規(guī)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履行審批手續(xù),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钡?8條規(guī)定:“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钡?4條還載明:“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可見,16周歲是合法的就業(yè)年齡,滿16歲但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是受特殊勞動保護的。

4.法定結婚年齡和合法性生活

從歷史上看,男女孩的青春期都比較短暫,男孩子往往很早就參與養(yǎng)家活口的勞作,而女孩子常常尚未告別兒童期就已完婚并生子,從而早早承擔起了成年人的責任。按照《婚姻法》,男女性的法定婚齡分別為22和20周歲,盡管一些農村至今還殘留著早婚早育的習俗,但總的來說,無論城市還是農村地區(qū),青年男女的平均初婚年齡都明顯高于法定的最低年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1990年育齡婦女的平均初婚年齡為23.6歲,到2000年上升為24.5歲(國家統計局社會和科技統計司,2008:21)。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資料顯示,男女的平均初婚年齡為24.6歲,其中女性23.5歲,男性25.9歲(國務院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2007)。與此密切關聯的是,年輕人的平均初育年齡也推遲了。育齡婦女的平均初育年齡從1990年的23.6歲上升為2000年的24.5歲,到2006年達到25.7歲(國家統計局社會和科技統計司,2008:21)。

隨著營養(yǎng)、生活水平及其他條件的改善,與大多數發(fā)展中國家類似,少女月經初潮的年齡呈下降之勢,平均約為12-13歲(Dixon-Mueller, 2008:248)。據2005年進行的一項全國性調查,漢族女生初潮的平均年齡接近13歲,其中城市為12.6,鄉(xiāng)村12.7,男生首次遺精約為14歲多點,其中城市14歲,鄉(xiāng)村14.2歲,城鄉(xiāng)男女孩之間已幾乎沒有差距(中國學生體質與健康研究組,2007:232)。上述事實表明,男女青年的“性待業(yè)期”都達到了7-8年,而實際的平均年數應該更長。這意味著當代年輕人性成熟與合法過性生活之間的時間差越來越大了,這就不可避免引發(fā)許多性與生殖健康問題。

5.對兒童青少年的特殊保護

鑒于兒童作為未成年人的脆弱性和弱勢地位,這個人群的健康與發(fā)展在世界各地都往往得到特殊的保護,中國也不例外。1992年中國政府正式簽署了《兒童權利公約》,并按照這個全球人權框架下相繼制定了《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fā)展綱要》和《中國兒童發(fā)展綱要(2001-2010年)》。上個世紀90年代通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都是根據兒童和青少年的身心發(fā)展特點專門制定的。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以及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等機構的設立和完善同樣是出于保護未成年兒童少年權益并促進其發(fā)展的目的。

一言以蔽之,無論按國際標準抑或中國法律框架,公民與政治地位、受教育、就業(yè)及最低婚齡等方面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多半是建立在剛性的年齡之上的。這與其說是精準的年齡劃分,毋寧說是社會角色和履行角色的能力的區(qū)分。其背后的邏輯在于區(qū)分不同人群尤其是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之間不同的權利、義務和社會角色。從上述意義上講,厘清未成年與成年青年之間的分野顯然就不是無足輕重的了。

人們在整個生命周期的性與生殖健康需求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步入青春期之后,性與生殖健康問題開始在個人生活中漸漸凸顯出來。少男少女在生理、心理、情感及社會關系等方面皆處于劇變之中,一些人還會深受“成長煩惱”的困擾。更何況,青少年和青年本身都很多元化。處于青少年期這個連續(xù)體兩端的人口,即10和19歲的可能大不一樣,這就更甭提10和24歲這兩極之間的差異了。10歲的少男少女可能尚未進入青春期,他們還同父母生活在一起并處于求學階段。而跨入成年期的19歲青少年有可能已離開家庭或學校獨自到外面的世界去闖蕩了。他們中有的人或許已開始探索性問題,有的人則有可能已處于性活躍狀態(tài)。隨著年歲增加,人生經驗和閱歷勢必更加豐富,性與生殖健康的知識、態(tài)度和行為也會有所不同。然而,不管是10多歲還是20多歲的,總的來說,未婚青年會都因缺乏必要的性與生殖健康知識、技能和權力而面臨較大的風險,其中的未成年人就更加脆弱了。

這一切在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和聯合國人口基金共同發(fā)起、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組織實施的“中國青年生殖健康可及性政策開發(fā)研究”中得到了進一步印證。該研究將定量與質性資料收集方法結合起來,從供需兩個維度探究了中國青年性與生殖健康信息與服務的需求、供給、利用及其障礙。2009年進行的隨機抽樣問卷調查涉及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qū)22288名15-24歲的城鄉(xiāng)未婚青年;質性調查包括對青年男女本身,也包括對父母、教師、服務提供者與管理者及決策者等不同利益相關者的訪談。這是中國首次就青年人性與生殖健康問題展開大規(guī)模的全國性調查。下文所用的定量數據和質性資料均源自這次全國性調查,尤其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等2010年5月4日發(fā)布的問卷調查數據報告——《中國青少年生殖健康可及性調查報告》(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等,2010) 。

按照聯合國系統有關青年統計的慣例,也為了凸顯未成年和成年青年之間差異,本文將調查對象分成15-19和20-24歲兩個年齡段,前者主要是未成年的青少年,后者則是年輕的成年人。很湊巧的是,2009年開展問卷調查時,15-19歲被調查者正好屬于“90后”,而20-24歲的恰好是“80后”,他們都是在改革開放之后成長起來的“新生代”。盡管這兩個年齡段青年在性與生殖健康知識、態(tài)度、及行為等方面存在許多共同之處,他們之間差異也異常明顯。全球化和市場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和加深顯然在他們身上打下了不同的時代烙印。限于篇幅,下面僅從知識、態(tài)度和行為三個方面對15-19和20-24歲兩個年齡段青年的生殖健康狀況略做考察。

(一)知識

了解非意愿妊娠和感染性傳播疾病特別是艾滋病的風險和危害是加以預防的前提之一。調查問卷設計了二道問題來測度未婚男女對性交行為風險和后果的知識。結果顯示,被調查者中能正確回答“女性一次性交就有可能懷孕”才剛剛超過半數,占50.7%;認為“人工流產對女性以后妊娠不會產生影響”卻足足有一半人,達50.3%。對于困擾很多男青年的“手淫導致嚴重的健康問題”這道問題,回答的正確率僅為15.6%。令人擔憂的是,能正確回答上述三道性與生殖健康知識題的被調查者僅僅只占4.4%,其中青年為4.8%,女青年3.9%。

分兩個年齡段的滿分率數據顯示,20-24歲青年知識掌握的情況略好于15-19歲青少年(χ2=23.69,p<0.01);按性別分類可發(fā)現,20-24歲青年男性的知識掌握情況比15-19 歲青少年男性要好(χ2=26.88,p<0.01),但20-24歲青年女性與15-19歲青少年女性比沒有顯著差異(χ2=1.69,p>0.05),20-24歲男青年知曉情況好于女青年(χ2=13.68,p<0.01)。其中15-19 歲青少年女性的相關知識最弱,滿分率僅有3.7%。15-19歲流動青少年女性的知識狀況就更令人擔憂了,其比例僅為3.2%(見表2)。

了解預防風險的辦法對于促進和保護性健康同樣不可或缺。從“如果不小心發(fā)生了無保護性行為,該如何避免懷孕?”這個問題的回答來看,知道正確應對措施即72 小時內服用緊急避孕藥的被調查者還不到一半,占48.3%。其中,15-19 歲男女性青少年中知道服用緊急避孕的分別占38.8%和37.5%,大大低于20-24 歲成年青年(男青年為61.3%,女青年60.8%)??梢?,在15-19和20-24歲這兩個年齡段中,兩性之間幾乎不存在什么差別,其中知曉率最低的仍是15-19 歲的青少年女性。由此可推斷,兩個年齡段男女青年在如何應對無保護性行為方面的知識差距遠遠大于性別之間的差距。

再從HIV/AIDS知識來考察,盡管報告聽說過艾滋病的占95.2%,但只有14.4%的被調查者能正確回答世界衛(wèi)生組織確定的衡量艾滋病知曉情況的所有五道問題 。這五個問題的分年齡段數據表明,像其他性與生殖健康知識一樣,高齡青年往往好于低齡的,男青年好于女青年。20-24 歲男青年中五道問題都能正確回答的占18.8%,而知曉率最低的15-19 歲女青年僅占10.6%。概言之,幾乎所有有關性與生殖健康的知識都隨著年齡而成正比增加。

青年人尤其是“90后”低齡青年性與生殖健康知識的驚人匱乏在質性訪談中也得到了印證。農村青年尤其是西部落后地區(qū)的青少年,她/他們的避孕知識和意識就更堪憂慮了。一些青年特別是低齡者根本不知道避孕和避孕方法,有的人一種避孕方法也說不出來,一些人沒聽說過安全套,更別說見過了。在她/他們眼里,這些是爸爸媽媽的事情,跟自己沒有任何關系。一些青少年知道有艾滋病,但壓根不知艾滋病病毒的傳播途徑,一些人即便使用避孕套,也常常是出于預防懷孕而不是艾滋病的目的。許多青年人都覺得“艾滋病離自己很遠”,“同自己沒有關系”,“只要不瞎來就沒事”、“不放縱的人不會得這種病”、“不同亂七八糟的人有性關系就不會輕易染上的”。

(二)態(tài)度

婚前性行為的不斷提前和日益增多同青年人觀念的轉變和態(tài)度的開放息息相關。抽樣調查表明(見表3),認為男青年“如果與對方有感情可以有性關系”所占的比例最高,達30.5%,其次為“如果準備與對方結婚可以有”,占26.3%,接下來是“應保持貞潔,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有”的為24.1%,“有無感情都可以有”占4.0%。與此形成對照的是,認為女青年“應保持貞潔,任何情況下都不該有”所占的比例最高,達31.5%,其次是“如果準備和對方結婚可以有”,再次為“如果與對方有感情可以有”,認為“有無感情都可以有”占到2.5%。上述事實表明,2/3以上男女青年都對婚前性行為表示不同程度的認可和接受,而且對男青年婚前性行為的容忍程度高于對女青年,說明在對待男女青年婚前性行為方面存在著雙重標準。

分梳兩個年齡段的數據顯示,15-19歲青少年對男女性“應保持貞潔,任何情況下都不應有”所占的比例分別占27.0%和35.0%,高于20-24 歲年齡組對男女性婚前不應有性行為所占的比例,后者分別為20.4%和27.1%。換言之,15-19 歲青少年對婚前性行為的態(tài)度比20-24 歲的成年青年更保守些。

在深度訪談和小組集中訪談中,筆者對“90后”的性觀念和性行為就頗有感觸。在對北京一組高中女生的訪談中我們發(fā)現,普通高中同職業(yè)高中女生之間就存在明顯不同。前者在討論時顯得很不自在,在有的話題上還略顯尷尬,她們反復強調我們是“好孩子”,“適當的時候做適當的事”,等18歲或結婚以后再去了解性的問題。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職業(yè)高中的女生很熱烈地從一個性話題轉到另一個,其中包括同學在校園里哄搶紅十字會發(fā)放的避孕套、如何處理兩性關系、陳冠希事件以及涉入潛規(guī)則的“90后賤女孩”事件等等。在訪談結束前的筆答中,好幾個人都不約而同地提到,青年人的性問題很難杜絕,“女孩子應該懂得自尊、自重、自愛。別太傻相信現在男生所說的話,應保護好自己。性的問題也應該了解,免得走向社會后吃虧、受騙?!?

在整個調查過程中,被訪青年不斷有人提到,在性觀念開放和性行為大膽方面,某些“90后”校外青少年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有人甚至將“80后”和“90后”之間的差異名之為“代溝”。同“80后”相比,“90后”青少年顯然更易受朋輩的影響,一些人身不由己地陷入其中不能自拔,他們的戀愛和性活動因而具有很大的從眾性和盲目性。一個17歲就外出打工的青島農村女孩談到:“我身邊的同鄉(xiāng)朋友多數都有男朋友,你要是不找的話都沒人同你說話啦,女孩子一個在外找個男朋友多少還能起保護作用。很多人可能都像我一樣不是為了將來結婚,現在在一起同居只不過是玩玩而已。我想我最終還是要回農村老家結婚的吧!”高中甚至初中學生早早墮入“愛河”的也不在少數,有的人已處于性活躍狀態(tài)。由于性關系不穩(wěn)定,有的人也不斷變換男女朋友乃至性伴(參見孫云曉等,2009)。

(三)行為

內在的觀念和態(tài)度往往會轉化為實際的行為和行動。那些接受婚前性行為的青年發(fā)生性行為的可能性可能會更大。下面讓我們審視一下兩個年齡段青年在性交行為、性伴侶數目及避孕行為等方面的差異。

1.性交行為:15-24歲的未婚青年中有過性交經歷的占22.4%,幾近1/4,其中男青年為25.4%,女青年19.2%。從分年齡的數據看,20-24年齡組男青年有性交經歷的比例達到了42.3%,而15-19歲年齡組僅為10.9%,前者比后者幾乎高4倍;20-24歲女性被調查者的比例為34.4%,15-19歲的就低得多,為8%,前者比后者高4倍多。正如表4所示,性交行為的發(fā)生伴隨年齡的增長而增多。15歲時發(fā)生性交行為的比例最低,為3.2%,到了24歲就幾乎高達六成(58.4%)。按兩個年齡段來統計,15-19歲組的比例為9.4%,20-24歲組為38.6%??梢?,婚前性行為的發(fā)生顯然是在20歲出頭之后驟然增加的。

正如下面的表5所顯示的,即便是同一年齡段的青年,他們婚前性行為的狀況也會因地區(qū)、城鄉(xiāng)、流動與否、在校與否而略有不同。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15-19與20-24歲年齡段之間的差異遠遠大于上述任何一種范疇之間的不同。首次性交行為的年齡中位數也從另一個角度印證了兩個年齡段被調查者之間的差異。調查數據表明,15-19歲青少年男性首次性行為的年齡均值為17.1歲,中位數為17歲;女性的相應數字是17.3 和17歲。相形之下,20-24歲男青年首次性交行為的年齡均值為20.1歲,中位數為20歲,女青年的相應數字為20.5和20歲??梢?,不論男女,15-19和20-24歲兩個年齡段被調查者首次性行為的年齡均值和中位數都足足相差幾乎3歲。

2.多個性伴侶:問卷詢問了有過性交行為的男女青年過去12 個月中性伴侶的個數,結果發(fā)現,同一個以上人發(fā)生過性關系的比例達到了20.3%,其中男性被訪者中占1/4以上(25.3%),大大高出了女性(13.6%)。分年齡段的數據表明,15-19 歲男性青少年有多個性伴侶的比例占27.4%,甚至高于20-24歲的男性(24.6%),15-19歲青少年女性有多個性伴侶的比例(14.7%),也高過20-24歲的女青年(13.3%)。

3.避孕措施:首次性行為中未避孕的比例高達51.2%,超過了五成。最近一次性行為中未避孕的比例為21.4%,超過1/5。在首次性活動中,15-19歲青少年的未避孕率為53.5%,20-24歲的為50.8%;在最后一次性行為中,15-19歲的未避孕率下降為22.4%,20-24歲降為21%。即便年輕人在首次和最后一次性交中采取了避孕措施,這也未必意味著他們懂得正確使用避孕方法或者每次都能堅持采取避孕措施。

4.妊娠和流產:就性行為和妊娠的傷害與不良結局來看,有過妊娠經歷的女青年占4.1%,在發(fā)生過性交行為的女青年中,有妊娠經歷為21.3%,其中多次懷孕的占4.9%。分年齡組的數據表明,有性交經歷的15-19歲青少年女性的懷孕比例為17%,低于20-24歲年齡組(22.6%),但她們中多次妊娠的比例(5.9%)甚至高于20-24 年齡組的(4.6%)。在懷孕的女性中,88.6%訴諸人工流產,其中多次流產的占18.8%。與多次妊娠的情況類似,15-19歲青少年女性多次流產的比例(25.5%)也高于20-24歲的成年女性(17.3%)。

質性研究也發(fā)現,年輕人中年紀越小的其性活動尤其是首次性活動越有可能是無準備的、沖動的因而是不安全的。至少在筆者接觸過的幾十個男女青年中,首次性交活動中采取現代避孕措施的只有幾例,并且這幾例全都是采用避孕套的。一個不滿20歲的打工妹談到,“我周圍盡是未婚同居的,好像沒有人關心貞操呀什么的。我們都是從農村出來的,在城里生活這么孤單,男女孩很自然就走到一起。第一次上過床,就不會在乎第二、第三次了,也不會管同更多男朋友發(fā)生性關系。有的根本不考慮將來是不是結婚,要是懷孕了就去打胎,也很少有人去考慮什么健康問題?!闭\如聯合國人口基金在2003年世界人口狀況專題報告指出的,“性活動開始得越早,青少年就越不可能采取安全的性行為或者采取避孕措施”(UNFPA,2003) 。

下面的訪談片段是很說明問題的。在西安一家民營婦科醫(yī)院,筆者曾碰到一對等候做無痛人流的打工情侶,他們都來自陜西農村,還不到20歲但已同居1年多了。他們談到,像周圍的朋友一樣,只要不懷孕就OK,根本沒考慮過艾滋病或不孕癥的問題。每次都是出“問題”才緊張起來,平時也沒有把避孕特別當回事,手頭有安全套時也不是回回都用的。這個女孩子已是第二次懷孕,她提到第一次知道自己懷孕后都嚇蒙了,來醫(yī)院做流產時她怕極了,既怕痛,也擔心醫(yī)生會罵她,看都不敢看醫(yī)生一眼。這次沒有那么怕了,只是覺得很麻煩。當問及“你們害怕被熟人看見嗎?”那男孩很不以為然地反駁道,“來這里的人都是為了這個目的過來的,誰怕誰呀?再說了,未婚同居的太普遍了,誰能保證不犯“錯誤’呀!”這對年輕人的敘述無疑為低齡青年更不計后果地追求和表達性做了一個很好的腳注。諸如此類的故事與該年齡段某些年輕人知識的匱乏,意識的薄弱和行為的開放是吻合的。

綜上所述,15-19和20-24歲兩個年齡段被調查者在性與生殖健康知識、態(tài)度和行為方面盡管有許多相通之處,但他們之間的差異也十分明顯。15-19歲年齡組的一些青少年已開始涉入性活動,但她/他預防懷孕和艾滋病的知識較少,風險意識更差,一些人的觀念頗為“前衛(wèi)”,首次性交行為因而更有可能是非計劃和無保護性的。這個人群中男孩子多個性伴侶的比例更高,而女孩中多次反復妊娠和流產的比例更高。這一切毋庸諱言折射了我國城鄉(xiāng)地區(qū)性教育的普遍匱缺。相比之下,已到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年齡的20-24歲青年,他們對婚前性行為的觀念更開放,性行為也更為普遍,發(fā)生意外妊娠和人工流產的比例也勢必更多,這個人群因而更需要友好的性與生殖健康服務。

以上事實和經驗數據僅勾勒了中國青少年和青年性與生殖健康狀況的部分圖景,不過這一切已足以說明將不足20歲的低齡青年同20以上的成年青年相提并論或者在實踐中“一視同仁”將有可能產生多大的偏差。要使國際上普遍認可和中國法律框架確認的青少年和青年性與生殖健康權利變成現實,并使未成年和成年青年人能真正行使其權利,采取與其年齡相適應的干預措施并創(chuàng)造有利的支持性環(huán)境是必不可少的(胡玉坤和鄭曉瑛等,2010)。從這個意義上說,概念的澄清和年齡上的區(qū)別對待顯然絕不是無足輕重或無關緊要的。

四、簡短的結語

聯合國系統促進青少年和青年性與生殖健康的重大進展之一,便是澄清“青少年”、“青年”和“年輕人”的年齡界限,并據此制定相關政策和干預措施。在聯合國的發(fā)展干預中,15-24歲“青年”這個范疇既包含未成年人,也包括成年人。10-19歲“青少年”這個概念所承載的涵義主要與未成年人相關聯,他們大體上相當于中文語境中的少年。這個人群面臨的性與生殖健康問題及其享有的權利,承擔義務與角色有別于成年的年輕人。從更深的層面去追究,伴隨全球化進程尤其是全球青年文化的風行,世界各地“全球化”的青少年期充溢著機會與挑戰(zhàn)并存的各種戲劇性“悖論”(Caldwell et al,1998)。正因為如此,相關國際政策和現實干預還常常將這個脆弱人群單獨剝離出來。概念的澄清使相關國際政策和干預舉措為之改觀。

像世界上其他國家一樣,中國“80后”與“90后”以及成年人與未成年人之間有形和無形的共同性與差異,既受生理年齡的影響,也是社會文化建構的產物。同成年人相比,少男少女涉世未深,在人生事務特別是性事務上更缺乏必要的知識、經驗和技能。附加在婚前性關系和性健康問題上的社會污名、道德評判和歧視也會對未成年的青少年獲得必要的性與生殖健康信息、教育和服務構成更大的障礙。心理咨詢師鄧軍和林鵬就觀察到,年齡越小的性困惑和性心理問題就越嚴重(2008)。這說明生理上的成熟未必意味著心理上的成熟,性生理與心理的成熟未必就具有做出知情決定的認知與判斷能力,也未必具備應對不必要傷害的知識與技能。

更何況,青少年和青年本身都是處于動態(tài)變化之中的異質性范疇。這兩個人群同性與生殖健康相關的風險和脆弱性除了與年齡相關而外,還同地區(qū)、城鄉(xiāng)、性別、婚姻狀況、受教育程度、在校與否、就業(yè)狀況以及家庭背景等密不可分。因此,只有在具體時空背景下審視多元化的青少年和青年人口,承認其多樣性和差異性,并在實踐上予以尊重和保護,相關的政策與實踐干預才有可能更貼切,也更有針對性。本文力主厘清概念的分野意味著既要明確界定青少年和青年這兩個范疇的年齡界限,也不混用這兩個交疊的概念。反之,倘若將未成年的青少年同成年與未成年的青年人混同起來,抑或籠而統之地歸入“青少年”之列,保護和促進其健康的干預就不可避免因“一刀切”而大打折扣。

未婚青年不安全性行為、非意愿妊娠、人工流產以及性傳播疾病包括艾滋病的不斷增多等等,莫不表明無論是未成年的青少年還是已成人的青年,他們都需要獲得必要的信息、教育和服務以便能就其性與生殖健康做出知情的選擇,并發(fā)展有益于其健康的技能和人際關系。然而迄今為止,針對青少年的性教育在很多地方仍是一個“空白”,面向未婚青年的性與生殖健康服務更是一個“被遺忘的角落”(胡玉坤和劉爽,2011)。有鑒于此,我們沒有理由不以國際社會確定的年齡界限和政策舉措為參照和借鑒,對作為概念載體的青少年和青年進行更多深入其里的研究。只有當我們賦予這些靜態(tài)概念以更符合真實世界的動態(tài)內涵,提供性與生殖信息、教育和服務的本土化努力才有可能取得更大的成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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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玉坤和劉爽,2011,《風雨兼程的艱難探索——促進中國青年性與生殖健康的干預》,《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1期。

胡玉坤和鄭曉瑛等,2010,《中國未婚青年的性與生殖健康亟待列入政策議程》,《國際生殖健康/計劃生育雜志》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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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iding the Boundary of the Concepts of Adolescents and Youth

—International Strategies and Empirical Evidence

Hu Yukun Zheng Xiaoying Chen Gong Wang Man

Abstract

The confusions of the concepts of adolescents and youth have become a blind of relevant research, policies and interventions in China. The essay outlines the evolu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in defining the boundary of these two categories and in developing corresponding policies and measures. It then describes and compares the commonalities and differences in risks and vulnerabilities between adolescents and youth based upon quantitative and qualitative data collected from the first national survey on youth reproductive health in China. It ends by demonstrates the practical and policy implications of dividing the boundary of adolescents and youth. Given the United Nations strategies as well as the Chinese context, the authors argue for the applic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teria in defining the concrete age of the concepts to the research, policies and practices of young people, and giving dynamic meanings to these two static categories in the real world.

作者:胡玉坤和鄭曉瑛等,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

原載《青年研究》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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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胡玉坤 鄭曉瑛等:厘清“青少年”和“青年”概念的分野 http://www.gysdgmq.cn/newsview304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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